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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老翁与小保姆越轨之后

1999-02-24 来源:生活时报 秦毅艳 我有话说

日前,西城分局以涉嫌敲诈将犯罪嫌疑人余年生、朱巧林抓获,并刑事拘留。

经审查,江苏省涟水县人朱巧林(女,22岁)于1995年5月,通过亲戚介绍,从老家到京,在王某(男65岁)家当保姆。说起来,朱家和王家还沾点亲,朱是王的二舅女婿的一个亲戚,本是晚辈与长辈的关系。朱在王某家当保姆期间,王对朱亦关怀备至。

从1997年上半年开始,朱常与王某拉家常。说起因家里没钱,她四哥离婚后为了续弦,要用她给四哥换亲,为此心里很烦闷,常边说边哭。王某尽力安慰她,一来二去,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近,直至发生了不该发生的越轨行为。

说来也奇怪,这个吃了腥的老猫居然动了善心,给朱巧林牵线当起了红娘。1998年5月份,在国内贸易部修建处当临时工的安徽省太湖县人余年生,到王某家修水管,王询问了余的年龄、婚姻状况,自告奋勇给余介绍对象,在王的撮合下,朱和余成了一对恋人。

自从有了对象,朱巧林离开王某家,到国内贸易部理发室当小工,住在余为她租的贸易部院内一平房里。朱和余倒也相亲相爱。

王某虽然把朱巧林介绍给余年生,也明知他俩关系不错,但年逾花甲的王某不甘就此失去朱。他终于寂寞难耐,欲火焚烧,在去年8月31日夜里,来到朱的宿舍,两人发生了越轨一幕。

恰在此时,朱的男友余年生找上门,目睹此景,拂袖而去。

朱追出门,给余解释什么也没有发生。余不相信,一再追问,朱才道出实情。

数日之后,王某当着朱巧林、余年生的面陪礼道歉。朱、余说仅道歉解决不了问题,两人经商量后提出,要么公了,把王某送公安局审查;要么私了,王某拿出人民币五万元了结此事。王某顾及脸面,害怕事情败露,让妻子知道,便选择了私了。在余、朱一再威逼下王某写了欠条:今王某欠朱巧林人民币五万元。

余年生、朱巧林再三催促王某交钱,王某由于手头紧,只拿出一万元给朱巧林。余、朱两人紧逼不放,要王某尽快拿出其余四万,否则将此事告诉王妻。

去年12月31日,王某接余年生电话便出了家门。王妻感到事情蹊跷,尾随王某看个究竟。

王某到朱巧林宿舍,余也在场,双方争论给钱之事,王某说再过半个月,让自己在美国留学的儿子寄钱回来。余、朱觉得夜长梦多,嫌时间拖得太长。双方争执不休,互不相让,情急之下,余顺手操起一把菜刀,王某见状,拔腿就跑,刚出屋门,正好撞上王妻。余年生便将王某与朱之间发生的事向王妻和盘托出。

王妻对夫君的行为虽然很气愤,但毕竟几十年的夫妻情缘,她放下怨恨,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丈夫免遭敲诈,到公安机关报了案。

年事已高的王某晚节不保,自毁名誉,企图用金钱去掩盖自己的不道德行径。其实他的想法错了,余、朱正是利用了他这种怕出丑的心态,才敲诈得逞。恰如余年生、朱巧林所供述,敲诈王某,既为出气,又为挣钱,即使钱拿到手,也要把此事告诉王妻及其家人,这样心里才感到舒服。而王妻摒弃前嫌,处变不惊,与公安机关配合,使敲诈丈夫的余年生、朱巧林落网。

等待余年生、朱巧林的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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